2023年9月5日,越南信息通信部(MIC)發布第10/2023/TT-BTTTT號公告,暫時停止執行適用于5G、Wi-Fi、NFC、無線充電設備、部分船用設備和其他幾類設備的若干QCVN技術法規(部分或全部),以消除第04/2023/TT-BTTTT號公告實施合格認證、合格聲明和產品質量檢驗的障礙。
暫停執行若干QCVN國家技術法規
全面暫停實施適用于5G終端設備和5G手機的QCVN標準,包括QCVN 127:2021/BTTTT、QCVN 129:2021/BTTTT和QCVN 18:2022/BTTTT,直至2023年12月31日。
暫停執行標準QCVN 117:2020/BTTTT(2/ 3/ 4G)、QCVN 54:2020/BTTTT(BT/ Wi-Fi 2.4G)、QCVN 65:2021/BTTTT(Wi-Fi 5G)在極端測試條件下的技術要求,直至2023年12月31日。
暫停執行NFC(QCVN 55:2011/BTTTT)在極端測試條件下的技術要求,直至2024年6月30日。
全面暫停實施適用于76~77GHz車載雷達的QCVN 124:2021/BTTTT標準,直至2024年6月30日。
暫停執行期間
10/2023/TT-BTTTT號公告自簽署之日起生效,適用于2023年7月15日至今已辦理質檢登記,但尚未完成型式認可證書和合格聲明程序的產品。
暫停期何時結束
如果產品沒有通過所有適用的技術法規的認證或聲明合格,企業必須進行補充合格認證、合格聲明或重新認證。
如果產品已按照04/2023/TT-BTTTT通告(完整的技術法規的測試和認證,包括關鍵條件下的測試)進行型式批準和合格聲明,則合格證書或收到合格聲明通知書將繼續有效,直至證書上所述的截止日期。